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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校生管理规则

文章来源:作者: 发布时间:2018年03月20日 点击数: 字体:

住校生管理规则

一、住校生管理

1、学校配备寝室管理老师专职管理住校生。

2、住校生必须按指定的寝室、床位住宿,不得擅自变动。

3、住校生必须服从寝室管理教师、值日教师、住校学生干部、寝室长的管理。对违反住校生各项规定的学生,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书面检讨、通报批评、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、开除学籍的处分。

二、住校生守则

1、安全防范

(1)、住校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时间外,必须在校住宿,并不得留宿外人。因特殊原因临时外住(包括请假回家过夜),须由班主任签字批准后报生活指导老师处。

(2)、宿舍区在规定的时间内关闭。学生若有特殊情况需进出宿舍区,须有教师证明,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
(3)、严禁携带打火机进入寝室,在寝室内点蜡烛、私接电源、改装用电设备,不使用手电筒、应急灯等照明用具。

(4)、严禁攀爬阳台、攀爬晾晒衣物。

(5)、宿舍的门窗应及时上锁,不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寝室内。

(6)、周末住宿的同学须在周五下午一点钟之前到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,学生不得在周未住校而没有登记或登记而不住校,周未住宿学生必须遵守《瑞安轻工学校学生周未住宿管理办法》。

(7)、住校生身边少带现金,多余现金应交班主任保管.

2、文明举止

(8)、午休时,轻声开关门窗,不大声喧哗;

(9)、不在就寝时间内播放收音机、随身听、CD等,以免影响他人休息。

(10)、不往窗外泼水、扔东西,做到垃圾入袋,每天由值日生负责清理。

(11)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。

(12)、同学之间要相互尊重、言而有信,真诚友爱、礼貌待人,相互理解、彼此宽容。

(13)、未征得他人同意,不动用他人物品。

(14)、寝室内公物由寝室全体成员负责。不得在墙壁、书桌、门窗上涂画,非自然损坏的物品,应由损坏人或该寝室全体成员在规定时间内赔偿。

(15)、服从学校宿管人员及值班教师的管理,尊重宿管人员的劳动;举止文明,礼貌待人。

3、讲究卫生

(16)、值日工作是住校生的基本义务,学生应积极参与寝室内务管理与值日生工作。

(17)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勤洗衣物、勤晒被子,勤洗手、勤洗澡,寝室内物品按《瑞安轻工学校文明寝室评分标准》的规定摆放整齐,寝室内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,每周一大扫。

(18)、不将方便面、点心、生日蛋糕等物品带入宿舍区,不在寝室内用膳。

(19)、美化寝室要合理,不在寝室内张贴字画,不随意悬挂装饰物,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可布置合适的装饰物。

4、遵规守纪

(20)、学生的室号和床号由学校统一排定,按住宿表上的号码入住,不得擅自调换寝室、床位。

(21)、学生入住或搬离宿舍,须检查核对寝室内公共物品,发现缺损应及时登记。

(22)、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,按时起床、早锻炼、整理内务、早晚自修、就寝。因特殊情况迟出晚归者,要接受宿管人员检查并登记。

(23)、寝室是学生学习、生活与休息的场所。学生在任何时间均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,办各种形式的聚会,不在寝室内下棋、打牌,不得将球带人宿舍区。

(24)、晚上就寝时不讲话,不活动,对自己的生活习惯作必要的调整,以适应科学的作息安排。

(25)、不得乱窜他人寝室,严禁进入异性同学寝室。

(26)、住校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宿舍管理,包括生活指导老师对各类不上锁抽屉、衣柜的检查等。

 

瑞安市轻工学校寝室物品赔偿

价格表

寝室公共财物自然原因损坏除外,如果是人为原因损坏公物财物照价赔偿:

 

种类

参照价格

备注

柜子

100

一个

床板

50

一张

200

一张

门玻璃

100

一扇

100

一扇

窗户玻璃

50

一扇

锁与钥匙

10
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瑞安市轻工学校总务处

周末住校管理办法

为加强对周末住校学生的管理,提高学校的寄宿制管理水平,使寄宿制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、科学化,特制定学生周末住校管理办法:

一、周末住校申请

1、单周女生、双周男生可申请留校(奉节假日休息3天以上的周末不接受学生留校申请),如有特殊情况,经政教处同意后方可留校。

2、周末留校是为家离校较远的学生提供服务,家较近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申请留校。

3、日常行为差或周末留校有不良记录者,不得申请周末留校。

4、周末住校学生须经家长同意后向班主任申请,填写《学生周末住校申请单》,到政教处盖章,凭该单在周五13:00以前到寝室管理教师处登记。

二、周末住校期间管理

1、周末教学大楼关闭,住校同学须在寝室内看书。

2、学生周末住校住宿时必须在本人床位上就寝,如特殊情况在他人寝室就寝须经寝室管理教师同意。

3、学生不得在周末住校不登记,否则通知家长当日接回,不得在校留宿;也不允许登记而不住校。

4、周末申请留校的学生,临时请假回家须由班主任同意并告知寝室管理教师,经寝室管理教师同意后方能离校。

5、学生周末严格按照《周末留校学生作息时间表》,如临时请假需经值班寝室管理教师同意,方可外出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。

6、学生在周末出入校门须佩戴校徽。

7、周末住校学生应保持寝室卫生,做好安全工作,按时起床、就寝。

8、学生在周末住校期间如遇到意外情况可向值班寝室管理教师、传达室保卫人员及行政值班人员反映、求助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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